在建設溫室大棚的過程中,棚內下挖過深是一個需要引起注意的問題。棚內過度下挖,可能會適得其反,對蔬菜的生長產生負面影響。
一、造成棚內下挖過深的原因:
1.追求更大經濟效益:有些菜農為了提升產量,選擇建立更高的大棚(部分棚高超過6米),因此需要大量的土方進行墻體堆砌,導致了過度下挖。
2.誤解保溫效果:有些菜農認為下挖得越深保溫效果越好,甚至建立了深達2.5米的“地窯式”蔬菜大棚,然而,這種理解是片面的,因為保溫效果并不僅僅取決于下挖的深度。
3.省工省時的考慮:在建棚過程中,為了省工省時,有的建棚者直接從棚內下挖取土,而未利用棚前土壤,這種做法雖然短期內看似高效,但卻忽視了棚內與棚前地表的高度差問題。
二、棚內下挖過深的害處:
1.形成遮陰帶:過深的下挖會在棚前形成較長的遮陰帶,導致該區域的蔬菜因溫度過低而生長受阻,同時也影響光合作用。
2.土壤質量下降:下挖后,原地表的熟土被用于墻體,留下的是低質的生土,這導致土壤的有機質含量低,有益微生物匱乏,透氣性差,從而影響植物生長。
3.影響地下水位過淺地區的作物生長:對于地下水位較淺的區域,過深下挖會導致植物根系病變,如漚根、死棵現象,對農戶造成經濟損失。
三、大棚建設時下挖多少米合適?
在大棚建設中,合理的下挖深度十分重要。一般來說,使用鋼管骨架的溫室大棚,棚內更高立柱選用5.8米(其中下埋60厘米),后墻高度約4.5米,棚內下挖深度宜保持在0.5至1.2米之間比較合適。墻體用土也要從棚前挖取土,下挖深度視情況而定,一般要在0.5米以上。如此,可使得大棚前臉處的深度不超過0.6米,以減少遮陰帶的面積,同時保持棚室的保溫性能。
在實際操作時,建棚者應該根據當地的地形、土壤和氣候條件靈活調整下挖深度。對于地下水位低、耕作層淺的地區,應避免建造半地下式或地窯式的蔬菜大棚,以免影響植物的正常生長。